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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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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通訊交易商品享有貨到次日7天猶豫期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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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站部分商品屬貼身衣物類,基於衛生安全考量,除商品瑕疵情形外,退/換貨必須保持商品為全新未拆封,若已拆封恕無法退換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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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非品質問題退貨,依照消保法網購商品有7天猶豫期,商品需保持全新未拆封回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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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貨到後,如有瑕疵、破損、物件短缺…等情形,需辦理退換貨,請於7日內以書面通知或退回商品方式退換貨,並請留下聯絡方式或與客服聯繫後續細節以利退換貨速度,超過7日恕不接受退換貨。消費者若有退貨之需求,需積極向本公司接洽,以免因通訊或其他理由而超過時限。7日之期限以本公司收到書面通知為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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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退回商品,連同贈品、附件、包裝、及附隨文件資料,必須完整保持為出貨狀態當時的完整性,如有索取實體發票,實體發票須一併退回及簽署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,否則有權拒絕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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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退回商品後導致原訂單未達免運、加價購、滿額購等優惠,本公司則視情況可能向您收取該商品原價或運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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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因故辦理退貨時視同解除契約或契約失其效力等,同意本公司可代處理發票、折讓單或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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